摘要

随着现代化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各类突发事件频发,当代中国正逐步进入一个"风险社会"。然而,我国社会风险治理主体单一、地方政府治理能力弱化、公民治理能力低下等因素致使我国"风险社会"的治理陷入了困境。合作治理理念为我国"风险社会"的有效治理提供了崭新的视角。合作治理是社会治理主体以相对平等的身份,就公共事务进行合作共治的一种社会治理模式,它强调治理主体间的平等与合作,通过治理主体的协商对话、相互合作、建立伙伴关系等方式来实现共同治理。当前,在信任的基础上积极构建党群合作,跨区域、跨部门的政府合作,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合作、社会组织协同合作的社会合作治理格局,是我国有效应对"风险社会"的理性路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