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一稿多投是一种不道德行为,同时也是违法行为,这几乎已成了一条定论。然而,这种现象却普遍存在,屡禁不止。作者对这一现象从法律层面分析和探讨,认为应当取消这一条款。同时应当在著作权中明令禁止一稿多发行为。从法律角度进行梳理,认为一稿多投是作者的一项合法权利,而一稿多发则是属于违法合同法中的违约行为。实践中应该区别对待,采取不同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