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德国《环境责任法》在减轻环境污染损害中受害人的证明责任方面有其先进性,其中关于受害人的损害与运营人的设备之间的因果关系推定制度具有创新性,但该法也略有不足。了解并清楚地认识该法的功与过,对完善我国相关环境立法具有借鉴意义。德国于1991年出台了《环境责任法》,该法是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专门立法。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受害人的举证难问题,在德国,该法出台之前,法官在处理关于环境污染损害民事赔偿的司法实

  • 出版日期2012
  •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