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劳资关系逐渐走向市场化,劳资双方产生的利益矛盾也随之增加,已成为社会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转型期劳资双方产生的主要矛盾跟我国关于劳动法律法规没有跟上劳资关系市场化发展的脚步有着密切联系。针对当今我国劳资关系的情况和特点,需建立科学合理的三方协商制度,即雇主方、工会方和政府三方共同约定、共同协商,在整个社会生产活动中扮演积极协调我国的劳资关系重要方式,促进劳资双方行为规范,建立健康稳定的市场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