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宗教财产"的概念主要用于法学理论,《民法通则》使用的是"宗教团体的合法财产"的表述而非"宗教财产",《宗教事务条例》第五章虽提到"宗教财产",但并没有明确"宗教财产"的定义或者判断标准,除该条例三十二条规定该类财产"不得转让、抵押或者作为实物投资"外,亦未言明其特殊性所在。在司法实践中,有关宗教财产的纠纷,特别是关于宗教

  • 出版日期2015
  •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