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非营利组织免税主体地位的确立,既是非营利组织特殊公益属性的必然要求,也是公平正义和效率正义法治理念协调统一的必然结果。决定非营利组织免税主体地位的核心要素主要表现为公益性和政策性。防范非营利组织利用其免税地位避税,是完善非营利组织税法主体地位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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