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工友》编辑部:我所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扰乱公司生产经营秩序,造成2000元以上损失或屡教不改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一周前,公司因租约到期,决定搬往6公里外的新地址。李某觉得太远,在公司搬迁时,连续两天堵门抗议。于是,公司依据前述规章制度将李某解聘,李某却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请问:公司应否支付?林招娣

  • 出版日期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