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总结单中心亲属活体肾移植的伦理学审查经验。方法成立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人体器官移植临床应用与管理伦理委员会(伦理委员会),对130例次在该院拟行亲属活体肾移植的供、受者进行伦理学审查。以国务院《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为依据,先对供、受者进行科内初审,然后召开伦理委员会会议进行审查,内容包括移植供、者双方关系是否为亲属,双方术前检查结果是否符合移植要求,供者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能力,双方是否了解手术风险,供者是否完全自愿捐献,其亲属是否同意,双方是否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等。根据审查结果确定能否进行手术。结果 120例次得到批准并顺利完成了肾移植手术,供受双方恢复满意,无发生纠纷。10例次被否决,其中不能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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