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物联网是继计算机、互联网之后,第三次信息化浪潮,通过末端感应设备获取用户个人信息,传递至信息处理器并进行分析、运算、处理,得出相应判断结果后,反馈至用户或其他物体之上,在未来能够实现人类生产、生活智能化。而物联网技术研发、升级过程中,涉及广泛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问题,可能对公民隐私权造成消极影响。作为隐私权客体的个人信息,应当分为绝对隐私信息和相对隐私信息。应当支持物联网企业依法获取公民相对隐私信息的权利,并保证获取信息之后避免因不当利用对公民造成消极影响,协调发展物联网技术与保护公民隐私权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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