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利益团体参与立法有利于促进立法的民主、科学。在我国利益团体参与立法具有一定的法源空间,但现行制度存有诸多缺陷,有待完善。我国的社会团体因缺乏应有的独立性、自愿性和非政府性,不能满足其承担的利益表达职能的需要。

  • 出版日期2005
  •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