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西方,和谐统一的美最早被人们所注意,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美是和谐"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为古典艺术的准绳。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审美范围进一步扩大,崇高这一概念得以提出并得以发展,而且作为与美相对立的美学范畴得以确立并不断的深入。文章将从朗吉努斯、博克以及康德的美学思想对崇高这一美学范畴的建构进行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