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江西三所理工科院校900名大学生法律素质现状的抽样调查显示:理工科大学生对法律知识有一定了解,但知识结构的不平衡性明显;有基本的法律观念,但"表里不一"的矛盾性突出;有一定的法律信仰,但"崇法尚制"的坚定性不足;能解决简单的法律问题,但法践行能力仍然低下。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主要包括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高校法制教育滞后、高校依法治校步伐缓慢、社会法制"乱像"的消极抑制、功利主义思想的影响和家庭法制教育缺失等六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