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解决"少子老龄"引起的老年人护理问题,德国颁布了《护理保险法》,该法于1995年1月1日生效,并被编入德国《社会法典》第十一卷。随着人口结构、家庭结构的不断变迁,德国社会护理保险制度的问题逐渐显现,如保险资金赤字严重、居宅护理难以实现、护理质量不高等。面对社会护理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德国各方提出不同的改革意见:改变保险金筹资模式、扩大参保人范围、提高保险费计算的范围、扩大保险费计算基础、提高护理服务质量等。德国社会护理保险法面临的困境及未来发展方向为我国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养老护理体系提供了借鉴。

  • 出版日期2015
  •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济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