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刑诉法的修改历时近十年,在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精神的指导下,着重解决了司法实践中,特别是在冤假错案中暴露的诉讼程序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调整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尤其在总则第二条中明确规定了"尊重和保障人权",使我国刑事诉讼制度进一步民主、法治和科学化。但是,本次修改并未涉及刑诉法的第一条,以致现行刑诉法的立法宗旨并未体现出对于人权的保障,有违本次修改的指导精神,这不得不说是一大遗憾。

  • 出版日期2014
  •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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