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非法行医现象在我国很普通,它严重扰乱了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很大的威胁。我国刑法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应以非法行医罪处理。然而,理论界和实践中对非法行医中的违法与犯罪的界限理解的不同,造成了实践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障碍,所以有必要对此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 出版日期2013
  •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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