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初,"文艺"这个来自翻译的外来新词开始被中国接受,但其含义是模棱两可的、含混的,甚至有时是矛盾的。文艺学除了定义的混乱外,也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学科分类标准,是不科学的、非法的。因此,我们应该把文艺学和文学理论这两种称谓统一起来,用文学理论取代文艺学,用文艺学专门表述文学与艺术的总称,以避免学术上的混乱。文艺学与文学理论的统一既是学科分类的需要,也是国家标准的需要,更是学术规范的需要。只有文艺学名称得到更改,让过去的文艺学变为历史,文学上无谓的学术论争才会消失,文艺学的目标才能借助文学理论这个二级学科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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