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要真正落实采购人的政府采购主体责任,仅从管理方法和环节改变还不够,必须从管理制度和机制上进行调整和完善。近几年,政府采购工作发生明显变化,加大了各预算部门单位(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扩大采购人的自主权,不少地方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取消除进口商品外审批环节和事项,社会中介代理资格认定也被取消。这些举措,进一步明确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力和责任,对加强各采购人履职尽责产生了比较好的效果。

  • 出版日期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