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正规商业信贷市场上,中低收入群体,特别是传统农区和欠发达地区的中低收入群体,由于缺乏抵押品和系统的财务记录往往难以得到贷款支持。因此,针对中低收入群体的金融服务,特别是信贷服务,需要采取创新的方式和机制推进。孟加拉国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创建的孟加拉乡村银行(Grameen Bank),就找到了这种创新机制。而在我国,民间也有较多的自发金融创新,如资金互助合作社、农村社区发展基金等,这些民间金融活动更接近需求、信息更加对称、交易成本更小。中国社科院冯兴元先生对我国民间自发的金融供给行为做了系统性剖析,希望由此澄清对民间金融的误解,使民间金融能够在阳光下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