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国成立后,教育部即颁令将清末的优级师范学堂改为高等师范学校,并由原来的省立改为国立,在全国六大师范区各设一所高师(其中四所由优级师范学堂改成)。1922年“新学制”颁布规定“依旧制设立的高等师范学校应于相当时期内提高程度……称为师范大学”。事实上,...

  • 出版日期1998
  • 单位江西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