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国两制”构想是邓小平理论中最具有创新意义的内容之一“。一国两制”构想孕育于20世纪50、60年代,周恩来对毛泽东关于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思想所作的概括即“一纲四目”,是邓小平“一国两制”构想的直接思想渊源。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邓小平提出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思想,到1984年5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确认“一国两制”的构想,使之成为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基本国策,是邓小平“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阶段。1984年6月以后,邓小平“一国两制”构想又得到了进一步丰富和发展,而且由理论变为法律、变为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