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安全的有效维护不仅需要国家、社会的着力推动,还需要广大网民的自觉承接和积极参与,更需要国家、社会、网民之间的力量和作用发挥的有机耦合。在大数据技术高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的背景下,具有数量优势的中国网民正在成为维护网络安全的重要力量。但在维护网络安全的法律地位模糊、主体性作用认知薄弱和大数据知识技能不足等因素的影响下,其自觉维护网络安全的动力机制亟需建构。这就要求明确中国网民治理主体的法律地位,强化其自觉维护网络安全的责任担当;提升网民的自我效能感,激发其自觉维护网络安全的意愿和热情;深化网民的网络安全利益认知,推进其自觉维护网络安全的行为持续性;搭建网络安全信息大数据的共享平台,促进国家、社会、网民三者作用发挥的合力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