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完善地方政府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追责制,不但对解决我国地方政府所辖地区及其地方官员工作范围内因故意、过失等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问题有积极的监督作用,而且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也具有重大意义。对地方政府生态环境损害进行终身监督和追责要完善相应法律机制、明确终身追责的范围、健全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