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20世纪50年代初期至今,我国已经制定和实施了十一个五年计划或规划。这些计划或规划在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但实践中却大都不能被很好地实施。究其原因,与人们对它的法律约束力认识不清密切相关。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载体的《纲要》是法律性文件,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只对政府具有约束力。因此,我们应将"规划"纳入法治轨道,确保中央"规划"对地方"规划"的指导性和约束性,维护"规划"的法律权威。

  • 出版日期2007
  •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