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问题提出了许多创新性论断。关于"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论断,揭示了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的统一性,从理论上确证了人类对自然负有道德义务;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论断,系统阐明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辩证关系,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继承与创新;关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论断,突显了生态需要在人的需要结构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反映了我们党对人的全面发展认识的深化;关于"建设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论断,顺应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为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道路提供了价值引领。准确把握这些重要论断的科学内涵与学理依据,对于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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