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流域农用地施肥生态补偿标准研究

作者:汪玉芳; 王艳; 何如海; 胡宏祥*
来源:安徽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21, 44(01): 38-43.
DOI:10.14182/J.cnki.1001-2443.2021.01.007

摘要

生态补偿是国内外通用的,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可以兼顾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重要手段,确定农用地生态补偿标准可最大化农田种植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具有重要的实践和指导意义。本研究以巢湖流域水稻、小麦和油菜为对象,分别设置了四种不同的施肥模式:不施肥(CK)、有机肥(M)、50%有机肥+50%化肥(MF)、化肥(F),通过分析不同模式下的种植成本、经济效益和化肥环境污染负面价值,探讨了该地区典型种植模式的农田生态补偿标准。结果表明,种植中净利润大小排列顺序为:M<CK<MF<F;化肥环境污染负面值大小顺序为:CK=M<MF<F;农用地施肥生态补偿标准大小顺序是:F<MF<CK<M,不施肥模式下水稻、小麦和油菜的生态补偿标准分别为8595.4元·hm-2、7252.78元·hm-2和4758.96元·hm-2,有机肥模式下水稻、小麦和油菜的生态补偿标准分别为8907.4元·hm-2、11689.78元·hm-2和6703.96元·hm-2,一半有机肥和一半化肥模式下水稻、小麦和油菜的生态补偿标准分别是4213.1元·hm-2、5953.6元·hm-2和3735.04元·hm-2,全部施用化肥模式的农用地均没有生态补偿。研究结果有助于完善农业生态补偿体系,为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提供技术支撑和依据。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