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6月,我国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以清除政府对竞争的不合理限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而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澳大利亚曾在上世纪末和本世纪初推行过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为核心的竞争政策,并获得了显著成功,其中关键因素是创造性地建立了竞争支付制度。竞争支付制度以收益共享理念为核心,通过平等协商这一制度安排,充分调动了各级政府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积极性。澳大利亚的成功经验,特别是其平等协商、收益共享理念,对于化解现行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僵局,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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