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目前关于农村微型企业的研究十分缺乏的情况,在对国内外微型企业概念界定文献综述的基础上,提出农村微型企业是雇佣员工(包括不支薪水的雇主及其家庭成员员工在内)低于10人、资产总额低于所在行业小企业的平均水平、在农村地区具有固定经营场所或固定经营业务、产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的规模细小的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