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依据哈肯的协同论,笔者构建了我国"一行三会"监管协同度模型,并对2003—2011年我国金融监管协同度进行了实证,结果表明:我国金融监管机构间协同监管程度不高,尚未形成良好的金融监管协同机制;中国人民银行在整个金融监管协同发展中起着关键作用。以此为基础,笔者提出成立由人民银行主导的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和完善以人民银行为主体的信息共享机制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