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学界对限薪立法问题的研究非常薄弱,限薪一直没有纳入劳动法的范畴,启动限薪立法程序具有必要性与紧迫性。限薪立法首先是立法模式的选择与确定问题,一般成文法立法模式有两种:一是分散立法模式,二是单独立法模式,二者各有优劣。我国限薪立法可以结合短期目标与长远目标分两步走:第一步,先实行分散立法,短期内将限薪条款分散在不同的法律中。分散立法有两种选择:一是在拟出台的新法之中,如《工资法》或《集体合同法》中增加一个章节,专门规定限薪问题;二是在拟修改的《劳动合同法》中增补有关限薪的章节或条文。第二步,长远立法还是应当采取单独立法模式,即吸收分散立法的经验,单独出台《限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