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实主义民法典编纂运动中关于是否在民法典中设置单独的知识产权编,还存在颇多争议。知识产权是一个开放的,且更新率极高的法律规范体系。因此,不适合将知识产权法规范放在民法典内。我国应另辟蹊径,开辟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立法线路。本文将综合各方学者观点来论证知识产权法典化的可行性,并提出在民法典中设置独立的知识产权编,而将知识产权法单行法部分放置于民法典之外的立法构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