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孔子的孝观念为基点,分别探析了墨、道、法诸家及儒家后进诸子的孝观念,认为墨、道、法诸家与孔子的孝观念是有区别的,其中墨子以“兼爱’为前提,将孝的范畴加以扩大,要求爱无等差;老庄从无为的观点出发,主张抛开孝的外在形式,注重父子间的情感沟通;韩非子则径直否定了义慈子孝的意义,认为法规足以取代教化。儒家后进曾子在孔子孝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了其涵容量,更加强调子女的躬身自省及子女对父母的绝对顺从,并将“孝”看作是人类活动的根本法则及一切道德规范的总纲。春秋战国时期孝道理论的发展,为汉代“以孝治国”奠定了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