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786年发生在四川泸定大渡河畔的地震震级高,引起的水患波及长江中游,造成极大损失,这既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也与地震前汉人带来的新环境观、生计方式、建于河谷的村落、当地人的社会经济状况有密切关系。地震中汉人与当地人在伤亡人数和受水灾影响方面有较大差异,显示了汉式建筑技术、当地人的生态观念在应对地震及次生的滑坡、水灾方面,各有优势。而处于社会底层的汉人与当地人的房屋倒塌情况严重,与上层的官员、土司、头人相比,灾难损失也最大。因此,防灾减灾既要尊重自然规律,也要重视灾难中的社会、文化和人的因素。1786年地震分析还表明,在族群接触的背景下,地方知识也会在文化交流中相互借鉴、丰富和发展起来。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