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家庭承包责任制尽管有效地解决了农村贫困问题,但由于未能很好地解决土地流转问题而阻碍了农村劳动力的顺畅转移。中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既受到城市户籍制度的迁移阻隔,又受到农村土地制度的退出束缚。因此,文章认为,在改革城市户籍制度为农村劳动力打开迁移之门时,还需通过土地保障权的转让来消除迁移者的退出之虑,实现劳动力的永久转移,并在此基础上相应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