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艾伦·沃特海默(Ian Wertheimer)在论述剥削概念要素的基础上,将剥削区分为"伤害性剥削"与"互利性剥削"、"同意式剥削"与"非同意式剥削",驳斥了干预自愿互利式剥削的四大论证,提出了可允许剥削原则。其认为当跨国人体试验属于自愿互利式剥削时可以得到伦理辩护。然而,伤害性剥削与互利性剥削的区分根基不稳,同意有效性的标准要求很低,完全割裂社会背景不正义与剥削的联系。回应了其提出的"禁止自愿互利性剥削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