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伴随着商周以来契约活动的发展,文学中诞生了一个崭新的题材——契约叙事。历经汉、魏晋、唐宋元的发展,到了明清,以契约为内容的文学书写空前繁荣。其涉及的契约范围之广,领域之多也为前代所不及。其中伦理契约又分为婚恋类、亲情类、友朋类三种。这些契约叙事文本凸显了中国古典儒家文化传统,反映了明清之际重商、重利的时代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