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定性角度考量,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私自占有公共空间收取停车费的行为,应当秉持谦抑原则,予以行政处罚;确需动用刑罚的,应以诈骗罪处罚,特殊情况下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立足于社会治理的视角,应从完善立法入手,构建立法、执法、司法一体应对,前后有机衔接的预防、打击、惩治体系。

  • 出版日期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