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面对现实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公共服务目标"偏离"的现象,在合作社快速发展和持续争论的背后隐含着学者们对一个核心问题的追问:合作社如何坚守"服务社员"的根本原则?公共经济学有关合作社提供公共服务的性质、服务的可能性、服务的可行性和服务绩效等方面的理论成果,为构建合作社提供公共服务的分析框架和运行模式提供了理论依据。合作社提供公共服务的未来走向取决于作为服务生产者的合作社与作为服务对象的农户以及作为服务规划者的政府部门等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因此,需要采取社员自我增权、政府部门扶持和监管并重、加强合作社制度建设等措施,以强化合作社服务社员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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