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在旅游业发展的新形势以及政府价格管理的新方式的背景下,从公共景区的性质分析入手,讨论了公共景区的定价成本问题。本文指出:公共景区的定价成本由资源保护成本、开发建设成本、经营成本、收费成本构成。成本的补偿主体除了旅游消费者外,还涉及到中央政府、属地政府等。公共景区门票的转型要求在政府与社会的监督下,建立监管会计制度并严格核算定价成本构成,对于不同性质的成本应有不同补偿主体。同时,需要设置国家公园管理局以解决公共景区所有权虚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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