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主要分政府的行政监管、中注协和各级地方注协的自律监管以及相关的法律规范约束三个层次。这种监管模式存在着监管主体有缺陷、配套法律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质量。应构建"法律规范、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的行业管理框架,实行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更有利于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