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存在构成要件描述不明、与他罪衔接不畅等问题,争议的焦点在于对“国家事务”的不同理解。扩大论者认为地方行政机关的事务均为国家事务,限缩论者认为对国家事务的界定应根据事务影响力本身而非决定机关。这引出了实质刑法观中的实质出罪论,即犯罪的构成与否不能受限于形式要件,而要看其实质法益,综合考虑预防必要性、法益侵害性、国民正义直觉等,做到刑法与预防性刑事政策的统一。论文以李某等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为引,提出本罪构成要件的厘定问题与根据本案情节可能的出罪事由,进而根据本罪的司法适用探讨网络犯罪前置化的反思问题。

  • 出版日期2022
  • 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