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全媒体时代,新媒体迅速扩张,媒体间日益融合,媒体竞争愈演愈烈。我们应当完善《著作权法》中有关新闻的相关条款,删除第5条第2款中的有关"时事新闻"的规定,对"时事性文章"的概念进行界定。只有这样,才能在全媒体时代依法保护著作权的同时,创造一个公平有序、鼓励原创、促进传播的媒体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