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法国文化遗产法律演进中,"遗产"的概念内涵从个体遗产到群体遗产、从物质遗产到非物质遗产、从文化遗产到自然遗产(生态遗产/基因遗产)、发展到现今将"记忆"的概念引入到"遗产"的概念中。文化遗产保护的法益,从"国家利益"到"公共利益"、从"历史或艺术"利益到"科学"利益、"考古学的"利益、"传说"利益、"美学"利益和"技术"利益等,最终发展到"国家和民族认同建构"方面的利益。文化遗产保护范围的逐步扩大,从单体建筑向建筑群、从城市景观向建筑环境保护、从对点的保护向对区的保护扩展。法国文化遗产保护法为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提升、管理体制创新、制度完善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 出版日期2016
  • 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