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刑诉法修改完善了刑事和解的规定,新规定中理解和适用问题系目前亟待解决的。其中适用范围的问题包含了实体法和程序法的问题,有必要运用刑事一体化的视野进行解读。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具有重要意义。应当区别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讨论和解范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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