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重视,运用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被日益提上了日程。我国地大物博、农产品资源丰富,对农产品进行地理标志保护可以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发展。国外对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实行专门立法保护或商标法保护两种模式,我国现阶段由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三部门分别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保护,造成资源浪费,给申请者和消费者带来困惑。我国应建立地理标志保护协调机制,从长远角度来看制定统一的地理标志保护法。

  • 出版日期2011
  • 单位河北地质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