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北国家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领域的争议由来已久,在争论的焦点在于知识产权保护与经济增长的关系。TRIPs作为协调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重要协议之一,逐渐发挥出应有作用。但从谈判到实施,南北国家对的TRIPs争议不断,不仅是南北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历史争议的延续,也是TRIPs中各成员不对称地位的体现。中国作为南方国家之一,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已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较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当前国际经济环境下,中国应根据本国实际确定合适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加强与WTO其他发展中成员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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