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晚清以降,随着贫民数量的与日俱增,热心慈善的人士不断提出新的救助贫民的慈善主张。对于安分贫民,这些人士建议创设无息借贷的借钱局;针对乞丐,他们提出设立乞丐公所或警惰院收容、惩戒并教养;面对流氓与匪盗,他们主张设立迁善局进行惩戒和救助。这些救助贫民的慈善思想突破施善与教化的传统慈善观,认为济贫是富国强民甚至是实现宪政的手段;而且从单纯救济观念转变为教养兼施的思想;还主张创设新型的专门的慈善团体救济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