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际刑事法院对非缔约国国民行使管辖权,是主权国家让渡部分主权的结果,未对非缔约国主权造成冲击,众多的国际公约中都含有管辖非缔约国国民的条款,实践中也不乏国际刑事审判机构管辖非缔约国国民的范例;《罗马规约》中体现补充性原则的条款为非缔约国维护权益提供了便利条件;《罗马规约》中的个别条款对非缔约国是不公平的。但从总体上讲,法院对非缔约国国民行使管辖权具有合法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