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一个利益多元、价值多元的时代,家事纠纷的解决机制也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在这些机制中,家事调解既符合世界发展的趋势,又有深厚的本土基础。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能动司法"的概念,这为中国特色家事调解机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家事调解契合家事纠纷内在特质,有利于实现和谐司法;家事调解尊重当事人的主体性,有利于增强司法民主;家事调解能快速解决家事纠纷,有利于合理分配国家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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