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高校目前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记账基础,现行高校会计制度规定对资产不计提折旧。收付实现制不能合理分摊资产受益期,净资产核算违背了会计核算的客观性原则,所提供数据不符合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而高校校办产业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记账基础,实行企业化管理。显然,同一会计主体(高校)采用两种截然不同的会计核算制度,必然存在成本核算基础数据不准确、会计信息披露失真等问题。本文在分析美国高校会计制度的演变的基础上,提出以高校为成本核算主体,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思路,并具体分析了高校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适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