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政审批、检查监督,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监理、验收评估等技术服务的放管服改革,应以项目的水土保持敏感度为核心,分类指导,科学下放。事中事后的监管应以水土保持极敏感、敏感类的项目为重点,分类分级实施精准监管,重点监管对象应与监管力量相匹配。应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信息系统等现代技术,实施主动、到位、事先指导和服务,营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放管服的效能。

  • 出版日期2021
  • 单位塔里木大学; 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